| 陕西省政府要求进一步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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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10-24 16:16 文章来源:陕西日报 |
|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新闻 |
近日,陕西省政府向各市、县、区政府,各直属机构正式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意见》,强调进一步提高全社会防灾减灾水平,最大程度减轻灾害损失,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意见》包括:通过完善气象灾害综合监测系统和加强气象灾害预报预警,努力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警水平;通过认真开展气象灾害普查和隐患排查、制订和完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加强建设项目气候可行性论证、积极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科学有效地处置气象灾害及次生衍生灾害、不断强化防灾减灾的基础,全面做好气象灾害防范处置工作;通过加强气象灾害科技支撑能力建设、加强气象灾害相关法规和标准建设、加强气象灾害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加大气象防灾减灾资金投入力度,不断完善气象灾害防御保障体系;通过全面落实气象灾害防灾减灾责任制、抓紧制订和实施气象灾害防御规划、进一步加强各有关部门的协调联动,努力提高全社会对气象灾害的防范意识,切实加强气象灾害防御的组织领导和宣传教育。
《意见》着重强调:到“十一五”末,灾害性天气预测预报准确率有较大幅度提高,灾害性天气预警预报的公众覆盖率要达到90%以上的量化目标;加强渭河流域、汉江流域、渭北果业基地和陕北能源化工基地的气象灾害预测预报系统的建设,提高重大灾害性天气预报的准确度和时效性;各级气象部门要依法开展对城市规划、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公共工程建设、重点领域或区域发展建设规划以及太阳能、风能等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的气候可行性论证;进一步完善有关部门协调联动,建立互联互通的灾害信息共享机制。各级政府和气象、农业、水利、林业、国土资源、人防、地震等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通信传输平台和已有的警报预警系统、灾害信息平台系统,及时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提高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覆盖面;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气象防灾减灾投入机制,根据气象防灾减灾工作的需要和当地财力的可能,进一步加大对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发布、应急指挥、灾害救助及防灾减灾工程项目、基础科学研究等方面的投入,不断提高防御气象灾害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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