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
搜索:
图片新闻
关于我们
商务新闻
科学发展观
重要活动
发证服务
专题调研
经贸实务
市场动态
展会聚焦
西北风情
相关链接
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环城南路中段68号5楼
邮编:
710054
电话:
029-87861934
传真:
029-87861932
当前位置
:
主页
>
商务新闻
> 正文
陕西省投资中介机构必须与政府部门脱钩
2008-06-12 10:44 文章来源:
三秦都市报
文章类型:
摘编
内容分类:
新闻
近日,陕西省政府对规范政府投资行为等方面做出新规定,从而最终建立起市场引导投资、企业自主决策、银行独立审贷、融资方式多样、中介服务规范、宏观调控有效的新型投资体制。要求省内各级政府投资主要用于关系国家安全和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经济和社会领域,包括加强公益性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贫困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推进科技进步和高新技术产业化。各级政府都要建立政府投资责任追究制度,各类投资中介机构都必须与政府部门脱钩。
文章类型:
内容分类:
发表评论: 笔名:
查看用户评论
【
查看用户评论
评】 【
推荐给朋友
】 【
大
中
小
】 【
打印
】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网站管理:
商务部信息化司
技术支持:
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5004093号
地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2号
邮编:100731
电话:86-10-65121919 传真:86-10-87519093
邮箱:
驻西安特办邮箱